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,加快夯實碳排放雙控基礎制度,構建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生態環境部、國家統計局、住房城鄉建設部等8部門制定了《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并于近日發布。
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和長期任務。圍繞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,《方案》堅持長短結合,提出兩個階段主要目標。
第一個階段是當前至2025年,重點是夯實碳排放數據基礎,全面建立碳排放年報、快報制度,著力完善區域、行業企業和產品碳排放核算制度方法,建設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,為“十五五”時期在全國范圍實施碳排放雙控提供數據支撐。
第二個階段是2026至2030年,重點是全面提升碳排放核算能力水平,構建完成系統完備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,推動健全相關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、標準規則、管理機制和方法研究等,確保碳排放數據能夠有效滿足各層級、各領域、各行業碳排放管控要求。
《方案》著眼于服務地方碳考核、行業碳管控、企業碳管理、項目碳評價、產品碳足跡等工作,重點推動完善區域、行業、企業、項目、產品等層級碳排放核算制度和標準,明確了8個方面23項具體任務,按職責分工,住房城鄉建設部與相關部門共同負責以下4項任務:
發揮行業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作用,以建材、石化、化工等工業行業和城鄉建設、交通運輸等領域為重點,根據行業特點和管理需要,合理劃定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范圍,依托能源和工業統計、能源活動和工業生產過程碳排放核算、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、綠證交易市場等數據,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。
研究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核算指南,開展基于全生命周期理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方法研究,研究設定重點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準入水平。
研究制定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溫室氣體排放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標準、規范或指南,健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體系。
制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建設方案,組織開展因子庫的開發建設,建立配套的因子庫管理制度,規范因子庫的數據管理和日常運行,盡快公布一批主要能源品類和重點基礎產品碳排放因子,為地方、企業開展核算提供基準數據。
在組織實施方面,《方案》強調,8部門將加強工作統籌,建立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協調機制,協調重要政策、強化數據管理、加強數據應用、開展基礎研究,推動形成工作合力。全國及各地區、各行業碳排放數據按照“誰核算、誰管理、誰負責”原則,加強碳排放數據管理和應用。面向碳排放雙控要求,相關部門要做好碳排放數據匯總、分級管理和部門共享,依托有關數據開展形勢研判、提醒預警、評價考核等工作,有關分析結果及時與數據提供部門共享。各地區要制定落實相關工作的具體方案,切實加強本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建設,夯實碳排放統計核算相關基礎,前瞻性做好本地區碳排放分析展望。
摘自 《中國建設報》